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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体显示系统
多媒体显示系统由高亮度、高分辨率的液晶投影机和电动屏幕构成;完成对各种图文信息的大屏幕显示。由于会议室面积较大,为了各个位置的人都能够更清楚的观看,整个系统设计了2套投影机显示系统。
A/V系统
A/V系统由4台计算机、摄像机、DVD、VCR(录像机)、MD机、实物展台、调音台、话筒、功放、音箱、数字硬盘录像机等A/V设备构成。完成对各种图文信息(包括各种软体的使用、DVD/CD碟片、录像带、各种实物、声音)的播放功能;实现多功能厅的现场扩音、播音,配合大屏幕投影系统,提供优良的视听效果。并且通过数字硬盘录像机,能够将整个过程记录在硬盘录像机中。
多功能厅
多功能厅就是多种功能的房厅,即一个房厅有多种用途、能干多种事情。在我国,这个词于上世纪80多功能厅年始流行,随着经济、社会的发展,当社会上有了卡拉OK厅之后,在建筑方面出现较大变化,各个单位建设时,往往将会议厅改成多功能厅,兼顾报告厅、学术讨论厅、培训教室,以及视频会议厅、舞厅等。多功能厅经过合理的布置,并按所需增添各种功能,增设相应的设备和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,就能够达到多种功能的使用目的,也提高了经济效益,广受欢迎。于是,更大的项目接踵而至,例如采用多功能建筑设计的有体育馆、剧场和大型厅堂。象北京首都体育馆的比赛场,以用作技巧和球类运动比赛为主,也可用作滑冰练习或冰上运动比赛。尤其现在,随着微电技术的发展,使过去不易实现多功能的建筑成为可能。同时,许多类型的公共建筑已显示出大规模走向小规模、从单一功能走向多功能的趋势。现在许多宾馆、酒店、会议展览中心,及大剧院、图书馆、博览中心,甚至学校都设有多功能厅。
一、 厅堂大小及几何形状 厅堂大小及几何形状对 建筑声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,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。那么到底怎样算是合适的呢?这方面并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。笔者在工程实践中,体会到要取得多功能厅好的效果,首先要求厅堂的几何形状呈矩形、扇形等,不宜呈钟形、要杜绝圆形。尤其是一些 新建大厦,因为设计师的别出心裁,强调造型、布局等,把多功能厅规划成圆形或多边形。殊不知,圆弧形的墙面若不加声学处理较易产生声聚焦,严重影响声场分布,破坏听觉效果。另外,钟形、圆形等不规则形状不利于舞台、音箱等的布置。当然,除非仅作开会之用,(比如 圆桌会议),则桌子、座位可作弧形布置,但各侧墙仍应避免作圆弧形设计。就是对于那些矩形、扇形的厅堂,其长宽比例一般要求在(1-3):1之内,笔者强烈反对在**过3:1以上的狭长区域内搞多功能厅。 对于厅堂的高度倒是一个较灵活的指标,随厅堂面积大小变动。笔者建议其低限度是:100平方左右不低于3米,200平方左右不低于3.5米,300平方左右不低于4米,**过400平方不低于4.5米,对于梁底高度可降低0.5米左右。至于高度的上限,在现在条件下一般是越高越好。**过上述范围过大(高度太低,面积又较大)则应放弃或另外考虑。受到条件限制,对不规则多边形厅堂,一般应找 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评估,认真做环境及声学方面的设计。